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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9)

时间:2016-05-05 18:20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点击:
行业信息、行业调查、统计分析、业务咨询、课题研究、专业技术、资质认证、项目评估、行业培训、商品与服务贸易等服务项目,承担政府委托的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品标准、行业准入条件的制定修订等任务,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二十六)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是我市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市、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要按照《章程》规定,积极发展会员,认真履行职责,引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涉农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种养大户联合合作,共同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组织会员参会参展、产品宣传、推介和交流活动。创新管理体制,探索实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运行机制。有条件的供销社,可将涉农部门承担的社会化服务职能转移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将政府承担的部分农业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委托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打造成为配置农业农村资源的重要载体

八、推进供销合作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供销合作社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向特色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认真组织好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的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十七)突出培育重点。供销合作社要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目标,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二十八)加快培育发展。以扩群、提质、增效、升级为发展定位,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四位一体化发展为抓手,发挥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优势,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支撑、示范带动和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提升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以县级联合社、乡镇基层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供销合作社特色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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