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责任重大,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为农服务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进行业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扩大供销合作社宣传,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二十九)打造诚信供销社。实施“兴农富民”工程,积极引导和推进我市农资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着力培育诚信社员社、诚信社有企业、诚信供销社门店、诚信村级综合服务社等诚信主体,打造新时期“诚信供销社”品牌形象。以农资经营为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农资“打假”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围绕助农增收和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实行全面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清除失信隐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资连锁经营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创建“放心供销”。突出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紧紧抓住供销合作社系统主要行业和领域,以建设“放心供销”为总目标,以创建“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为载体,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为广大农民和居民群众提供放心周到的服务和产品,打造和树立供销合作社新形象,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十一)努力构建和谐供销。继续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体察民情,顺应民意”的指导思想,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根本目的。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促和谐,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系。对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广大干部职工意见,把可能影响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决策之前。要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信访稳定、帮扶解困、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构建和谐供销,让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干部职工。
(三十二)加强供销合作社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是提升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树立供销合作社形象的重要途径。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和“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干劲,凝聚力量,努力打造新时期供销合作社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