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总引领,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社团组织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五)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坚持以农为本,扎根农村,贴近农业,服务农民,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办法、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