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在农村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新农村建设,按照“形象新、环境美、功能全、服务优”的标准,大力发展农村超市、村级综合服务社、连锁店、加盟店、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不断提升终端网络服务功能,使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网络成为集商品供应、农副产品推销、农民致富信息传播、邮政通讯等服务代理、科技推广和村级文化建设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落实“新网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新网工程”建设对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新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新网工程”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
(二)统筹规划。要优化配置供销合作社的传统网络资源,把“新网工程”建设中的经营设施改造、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做好与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衔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现有网络资源。
(三)政策扶持。积极指导、帮助各级供销合作社申报、落实国家、省“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从2009年起,市政府设立“新网工程”配套扶持资金,对中央、省安排我市的“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市县(区)政府要按照省级财政配套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乡镇超市及基层网络终端。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要制定配套资金使用办法。要进一步落实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企业改制、项目立项申报、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土地征用、贷款融资等给予大力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制定“新网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各项措施,确保“新网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