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之一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何做好“为农、务农、姓农”这三篇大文章,是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以下简称“综合改革”)必须做好的功课。这次综合改革就是要使供销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实力,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承担更大的责任。《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等方面为综合改革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为未来5~10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推进综合改革的根本遵循。
意见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大局,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社团组织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同时,为保证综合改革不偏离航向,《实施意见》提出了几个坚持。一要坚持为农服务。把为农服务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实施意见》始终。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如果不坚持这个宗旨,供销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要坚持合作经济的属性。因为供销社和其他一般的经济组织不一样,《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就要求既要坚持一般经济组织共有的普遍经济属性,还要坚持内在的特有属性,就是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三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市场化改革是经济发展总方针、大趋势,供销合作社也必须适应,这就要求供销社系统在今后的改革和事业发展当中,更多运用市场办法、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推进各项工作。
当前,供销社在密切联系农民的关系上还不够紧密,层级联系上还比较松散,服务功能还不强,机制还不够健全。所以这次《实施意见》的出台,立足于这些问题,破解这些难题,真正能够激发供销社内在的活力,搞活内在的机制,进一步提升供销社的服务功能和为农服务的能力。为搭建起更加牢固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五大平台、构建四个体系。五大平台,即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平台、农副产品现代经营服务平台、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平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四个体系,即现代化的流通体系、市场化的经营体系、规模化的服务体系、合作化的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层社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真正实现与时代发展同步、与三农工作同步、与消费者需求同步,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⑩2
(弓 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