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驻马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资产管理科、业务协调科、合作指导科、退休离休人员管理科、发展改革科;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根据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意见和中共驻马店市直属工作委员会安排,分别在市供销合作社设立纪检监察室和党委办公室,接受双重领导。)
(三)人员经费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拥有事业编制31个,截止2014年末实有69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31人,经费全额列入市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