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驻马店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三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驻马店市“三社”融合发展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对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安排。
《意见》明确,到2022年,试点县实现基层供销社100%全覆盖;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商银行系统三农信贷达到贷款总额的30%以上;到2023年,“三社”融合发展在全市全面推开;到2025年,“三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成熟。
《意见》明确了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筑牢“三社”融合发展的基层基础。根据《意见》安排,试点县将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采取恢复新建一批、改造完善一批、提质增效一批、县区国资划转一批(四个“一批”)的方式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建设。
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夯实“三社”融合发展的产业根基。县区供销合作社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发展工作,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22年底前,试点县实现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提升“三社”融合综合发展能力。驻马店农商银行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为农户提供便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各商业银行、农业担保、保险机构要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形成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相互补充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开展资金互助合作。
四是推进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以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通过开放办社推进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促进服务优势叠加、产业相互渗透、功能互补延伸。同时基层供销社要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利益联结,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五是推进信用社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合作,构建“三社”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信用社要加强股份合作、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不断提高“三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
六是加强信用合作,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贷款业务,逐步构建供销社县区、乡镇、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开发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合作社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开展资金互助合作试点,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意见》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政策支持,加强督查考核几个方面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