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单位日常工作。协调和实施供销社重大致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日常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和直属系统目标考核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及信访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文明创建工作、市社直属系统妇女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单位及直属系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单位社保申报缴纳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市供销社直属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市供销社直属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劳资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资产监管科(监事会办公室)。受理事会委托,监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社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资产开发项目;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税务、信贷、会计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单位办公经费预、决算及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单位改制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监事会办公室工作。
(四)业务协调科。指导协调全市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社属企业经营业务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网络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本级社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做好安全统筹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指导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及科技兴农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展销等,组织有关商贸活动;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统计工作。
(六)发展改革科。负责拟订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体制与机制的改革;负责对外合作、电子商务及开放办社等工作;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导系统内开展信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