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地、房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供销社、市供销社直属各企业: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房产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统计工作,并于10月13日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社资产管理科。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房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供销合作社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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