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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解读】⑥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时间:2021-04-27 16:57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管理员 点击: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就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作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要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

  二是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做好重点任务分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平稳有序调整各级扶贫工作机构设置。

  三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日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将全省各县划分为三类,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地要按照分类情况,找准发展路径、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子。示范引领县要高起点、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五大振兴”步伐,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整体推进县要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力度,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增强县域发展实力。巩固提升县要重点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四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高质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基层党组织要引领群众发展乡村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主人翁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把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五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全面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深化和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全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

  六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寓教于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在全省所有行政村(社区)组建红白理事会,常态化整治婚丧大操大办。强化党组织领导,引导农民群众有针对性地修订村规民约。开展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培育乡村文化发展新业态,深入挖掘农村特色文化,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浸润作用。

  七是健全乡村振兴考核督查机制。2019年,我省出台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办法,各省辖市结合自身实际,都制定了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形成了省市联动的考核评价体系。各地要按照考核要求,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省委农办秘书处处长 孙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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